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15352
二、项目名称:新华通讯社新闻产品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华通讯社 新闻产品
供应商名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供应商地址:西城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元)
评审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新华通讯社新闻产品(C******新闻服务)
******电视台******集团各频道、频率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百家号、抖音号等平台的新媒体帐号单位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1. 电视通稿线路 2. 新华纵横、******讲述的故事 3. 音频新闻、短视频 4. 通稿新闻线路 5. 新闻图片通稿 6. 体育图片专线 7. 漫画图表专线 8. 中国图片总汇 9. 新华社融媒体产品
服务要求:新************************电视台)的信息界面更宽,时效更强,报道更精准。
服务时间:3 年(若在采购需求及服务金额不变的情况下且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意向,可进行续签,续签不超过 2次,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我单位承诺上述服务产品均无偏离,确保所提供稿件的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为新华社及相关权利人所有,确保稿件内容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因我方原因造成稿件接收异常,我方在接到通知后,将及时排除故障; 我方保证按时、保质向需求方提供供稿内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求方将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另行补传; 我方所提供的供稿内容如存在问题,我方将积极配合解决;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在辽宁设有分中心,可随时听取甲方对供稿质量、传输时效及技术服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迪、范琳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5%×履约年限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电视台)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79号
联系方式: 024-******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
项目联系人:张恒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单一来源文件-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产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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