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法院一站式集中送达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网上销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GP-2025-G-0010
******法院一站式集中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5万元
最高限价:71.5万元
采购需求:
第1包 |
是
|
71.5 |
71.5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一站式集中送达服务采购,详见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等);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税款所属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不欠税证明等);
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若为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承接企业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3月10日到
2025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销售
方式:供应商须将公告附件购买标书登记表填写完毕并发送邮件至邮箱:
******,电话:
******433确认。项目联系人会通过邮件予以回复,文件费汇款方式将在回复邮件中告知。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文件费用后,发送磋商文件。报名成功后,我公司将以邮件形式发送采购文件至供应商报名所用邮箱,并邮寄纸质版采购文件至供应商预留联系地址,届时请及时关注邮箱通知。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3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3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法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
联系方式:02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中心北路2号办公楼604-2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师锴
电 话:
******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