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5年4月11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1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的1项。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4月18日)。
******有限公司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许可事项
******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ACFFB09J,经营场所地址为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香林南路302号遂宁万达广场1栋18层13号,停车场地址为市河东新区养生谷学府北路星达海森停车场;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1辆,车牌号为川JDD671,安装有行驶及装卸记录仪;该公司申请许可期限至2027年4月8日。?
************有限公司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许可,建筑垃圾运输范围为遂宁市行政区域内,许可证编号为“川J00字第2025乙7号”。
(三)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7年4月8日止。
社会******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
******建设局
2025年4月15日??